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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豫实验高级中学学生文明就餐暂行规定

供稿:0  点击次数:2451  发布日期:2012/9/3 13:15:57

为了规范学生就餐行为,营造文明就餐氛围,创建文明和谐的就餐环境,根据校情,特制定实验高中学生文明就餐暂行规定:

  1.按时就餐,因集体活动提前或延迟就餐时间,需提前与食堂联系,以便食堂有所准备和安排。

  2.爱护食堂的公共设备、设施,不得在桌椅、门窗、墙壁上有意涂画,不得扔、踢、踏、踩食堂餐饮用具及公用设施。对于损坏餐具及公共设备、设施者,照价赔偿。

  3.在食堂就餐时,要举止文明、用语礼貌、相互谦让。养成自觉排队的良好习惯,自觉维护食堂的就餐秩序,不喧闹、不争吵、不拥挤,做到文明就餐。

  4.保持食堂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泼脏水,不乱扔废弃物,将剩菜、剩饭倒入指定地点,保持食堂环境干净、整洁。

  5.珍惜粮食,节约用水,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意识。

  6所有学生就餐时应该按时到指定地点就餐,逾期不予服务;不得将食物带离餐厅。

7.未经食堂工作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进出食堂工作间、操作间及库房。

  8.尊重食堂职工的劳动,理解食堂职工的工作,积极配合食堂共同做好餐饮工作。对辱骂、殴打食堂工作人员者,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9.对食堂工作和伙食有意见、建议,可有组织向班级、年级提出给予改进,使食堂不断提高饭菜质量、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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