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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豫区实验高级中学宿舍纪律制度十要十不准

供稿:0  点击次数:2450  发布日期:2012/9/3 13:17:50

一、要按时入住。节假日要留校者,则要提前半日至一日,由舍长登记,报班主任处,经同意后方能入住,按时休息。不准未经请假批准便私自入住或离校离宿。

二、注重个人及公共卫生,保持宿舍门窗、地板、用具及走廊、洗手间等公共设施的经常卫生清洁;不准乱扔、乱吐、乱涂、乱贴。

三、要保持床上用品、个人生活用品及房间、走廊的用具按规定摆放整齐。不准乱叠、乱挂、乱摆放。被子叠成方块,被口向外,统一置于一头,枕头放在上面,鞋子放在床下,鞋头向里一字摆开,毛巾拧干折叠挂于室内晾绳上,生活用品统一摆放。

四、要保持宿舍安静。不准玩手机、MP3等电子产品,不准大声喧哗、追逐嬉戏或搞其他娱乐活动,以免影响其他同学休息;

五、要注意个人及维护公共安全。不准私拉乱接,不准带打火机、火柴等生火工具和电炉、电煲、电风扇、电线等电器设备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宿舍,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六、要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互相帮助,共同进步;不准打架、吵架或纠集校内外人员到宿舍聚众闹事。

七、要爱护公共财物和同学的私有财物;不准破坏公私财物,更不能偷窃公私财物。

八、要有礼待人,讲文明礼貌;不准在宿舍吸烟、赌博、讲低级下流、庸俗污垢的语言和做不雅的行为。

九、要自觉遵守宿舍管理制度,不准到别人的宿舍睡觉或捣乱、胡闹,更不准带校外人员到宿舍入住;男女生不得到对方宿舍串门互访。

十、要自觉听从宿舍管理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劝告,听从舍长的安排,做好宿舍值日工作,同时要积极配合舍长搞好宿舍管理工作,不准无理取闹,甚至打骂舍管人员和舍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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