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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

供稿:0  点击次数:2242  发布日期:2016/7/12 10:50:17

各县(区)教育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市湖滨新区、洋河新区社会事业局,苏宿工业园区劳动保障和社会事业局,市直各学校:
    2016年7月8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教育工作会议。市委魏书记、市政府王市长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对“十二五”教育工作进行了回顾总结,对“十三五”全市教育改革发展和教育现代化建设进行了全面部署。这次会议是在决胜全面小康开局之年、教育现代化建设进入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各县区、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把学习贯彻落实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切实抓紧抓实。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传达学习。各地各校要把贯彻落实全市教育工作会议和《中共宿迁市委、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教育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精神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统筹协调,召开专题会议,开展研讨交流,迅速掀起学习宣传全市教育工作会议和《实施意见》精神的热潮,将相关精神传达到每一位教育工作者,做到入脑入心。要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会议精神实质,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市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要深入联系学校,参加学校的学习讨论,指导学校做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市直各学校要于2016年7月12日前,将学习讨论的时间报市教育局办公室。各单位要于2016年7月15日前,将学习贯彻会议精神情况报送至市教育局办公室。
    二、坚持联系实际,推动重点工作。学习宣传贯彻全市教育工作会议和《实施意见》精神,要紧密联系本地本校工作实际,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把全市教育工作会议和《实施意见》精神落实到教育改革发展的各方面,体现到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中。各地、各校要根据会议精神和《实施意见》提出的重点目标和工作任务,确定一批本地本校发展重大项目,制订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分工,明确推进举措,不断推进本地本校教育内涵质量的提升。要建立督查督办机制,监测落实进展和效果,完善绩效考核和问责制度,确保市委、市政府重大教育决策得以顺利实施。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舆论氛围。各地各校要加强对全市教育工作会议贯彻落实情况的宣传。市教育局将与宿迁日报社、宿迁晚报等新闻媒体联合开办专栏,广泛宣传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传达学习、贯彻落实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大力营造贯彻会议精神推动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请各县(区)教育局和市直各学校于7月12日前,将本地、本校宣传工作联络人名单(含单位、职务、联系号码)报市教育局办公室(邮箱:sqjyxx@163.com,传真:84389612,联系人:周谦,电话:84389667),并积极配合相关媒体的宣传报道工作。

2016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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