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之窗

通知 / 公告

首页 > 新闻之窗 > 校园新闻

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教育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供稿:0  点击次数:2014  发布日期:2016/7/12 12:57:13

中共宿迁市委文件

宿发[2016]1 8号

  中共宿迁市委  宿迁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教育现代化建设的

实  施  意  见
(2016年7月7日)

    为全面落实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扎实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意见》(苏发[2016] 17号)、《关于印发江苏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的通知》(苏政办发[2013]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推进全市教育现代化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实现教育现代化的总目标,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着力提升全市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水平,努力在质量与公平、特色与多样以及人民满意等方面实现新突破,使教育更好地促进入的全面发展,为建设“强富美高”全面小康新宿迁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总体实现省定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要求,全市构建完备的终身教育体系,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提供更加丰富的优质教育,健全充满活力的体制机制,实施富有成效的社会服务,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显著提高,教育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幸福感明显提升。
    教育体系更加完备。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不断完善,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有机结合,教育改革发展的“短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98%以上,义务教育巩固率达100%,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99%以上,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60%,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2.2年以上,新增劳动力人均受教育年限达1 5年以上。
    教育质量整体提升。科学的教育发展观和质量观牢固确立,教育内涵发展水平显著提高,素质教育全面推进,具有宿迁特色的各级各类教育办学标准体系和质量保障体系建立健全,适应教育现代化建设的教育行政管理和教师队伍、教育信息化、财政投入等要素水平明显提升。
    教育公平有效保障。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实现均等化,教育资源配置科学合理,义务教育城乡、区域、学校之间的差距不断缩小,困难群体依法平等接受各级各类教育的权利得到保障,扶困助学体系完善,教育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民生,人民群众在教育方面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教育活力充分激发。教育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切实增强,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依法办学全面推开,现代学校制度普遍建立,管办评分离深入推进,教育国际交流合作广泛开展。优化教育布局结构,与人口变化、新型城镇化等相协调,教育的支撑引领作用更加突出,人才培养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三、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2016年,全市教育现代化监测综合得分75分以上,其中,宿城区80分以上,宿豫区78分以上,沭阳县、泗阳县75分以上,泗洪县76分以上。
    第二阶段:2017年,全市教育现代化监测综合得分79分以上,其中,宿城区84分以上,宿豫区83分以上,沭阳县、泗阳县79分以上,泗洪县80分以上。
    第三阶段:2018年,全市教育现代化监测综合得分83分以上,其中,宿城区88分以上,宿豫区87分以上,沭阳县、泗阳  县83分以上,泗洪县84分以上。
    第四阶段:2019年,全市教育现代化监测综合得分87分以上,其中,宿城区、宿豫区达到省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要求(综  合得分90分以上,单项指标实现程度达80%),沭阳县、泗阳县  87分以上,泗洪县88分以上。
    第五阶段:2020年,全市教育现代化监测综合得分90分以上,单项指标实现程度达80%,所有县区达到省定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要求。
    根据省政府对我市教育现代化建设进度考核的实际要求,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洋河新区与宿城区,市湖滨新区与宿豫区教育现代化建设进度同步,实施捆绑考核。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湖滨新区、市洋河新区要按照不低于捆绑考核区教育现代化建设进度要求,同步推进本地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结果单列公布。
    四、工作原则
    1.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县(区)政府是教育现代化建设的责任主体,必须把教育现代化建设放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中考量和谋划,坚持不懈地加以推进。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分工合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2.市级统筹、分类指导。强化对教育现代化建设的总体规划和设计,充分发挥协调督促作用,整体把握教育现代化建设进程。根据各县(区)实际和各级各类教育特点,组织专家开展针对性指导,切实解决教育现代化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强力推动各县(区)教育现代化建设。
    3.鼓励探索、示范引领。指导、扶持宿城区、宿豫区做好创建省教育现代化示范引领工作,推动主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化改革、率先突破,引领带动其他县稳步推进。
    4.强化监测、以评促建。把教育现代化建设工作列入对县区重点督查项目,加大督查考核力度。每年第二季度对上一年度各县(区)教育现代化建设分项指标、推进情况进行相应监测、评估,让全社会了解、参与和监督教育现代化建设工作。
    五、重点任务
    1.全面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全过程。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国防教育、“八礼四仪”养成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把德育渗透于教育教学各环节,贯穿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各方面。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构建大中小学有效衔接的德育体系。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努力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深入实施学生体质健康促进工程和体育艺术“2+1”工程,广泛开展校园足球运动和学生喜闻乐见的体育运动项目。改进美育教学,推动高雅艺术进校园、中华传统艺术进教材进课堂,建立学校艺术教育工作测评和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制度。强化家庭教育,密切学校与家庭的联系合作,增强育人合力。加强语言文字工作,建设书香校园。
    2.大力推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完善县级统筹、县乡共建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全面实施学前教育第二期五年行动计划和示范区建设,围绕“增量提质”总体思路,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扶持并规范民办幼儿园,强化农村幼儿园和城区薄弱幼儿园建设管理。推进幼儿园标准化建设,改善乡镇以下幼儿园(办园点)条件,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应按要求与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探索建立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服务区制度,逐步实现就近入学。树立正确的质量观和育人观,加大对幼儿保教工作的指导力度,贯彻《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开展幼儿园课程游戏化建设,构建科学的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价体系,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到2020年,每1—1.5万常住人口至少设置1所幼儿园,省优质园占比达90%以上,其中乡镇以下幼儿园中省优质园占比达80%以上。
    3.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完善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均衡配置城乡教育资源。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全面改善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严格控制学校、班级规模,建立办学标准监测制度,到2020年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达到省定办学标准。健全公办学校校长、教师合理流动机制,促进县域义务教育教师和校长交流轮岗制度化、常态化、公开化。推广实施城乡挂钩帮扶、集团化办学、举办分校、委托管理、建立学校联盟等办法,加大对城区薄弱学校、农村学校和办学点的扶持力度。实施基础教育质量提升新三年行动计划,不断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加强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全面提升教育内涵质量。深入实施特殊教育发展工程,健全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受教育保障机制、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机制和家庭困难儿童资助机制,切实保障每一名孩子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4.不断推进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坚持适度规模办学,加强优质高中建设,到2020年,所有普通高中均达到省优质标准,建成一批在省内外有较高知名度的普通高中。改革普通高中人才培养模式,推进课程基地建设,落实国家新课程方案,适应新高考方案。加强内涵建设,健全科学的质量评价体系,完善星级高中教学水平视导督导机制,形成覆盖所有普通高中的质量监控机制。引导学校结合自身办学传统和学科优势,打造办学特色,建设一批课程形式多样、教育方式创新、学科优势明显、文化内涵丰富的特色高中。探索建立普通高中与职业院校融通机制,为学生提供多元选择的机会。
    5.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完善中等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强化市级管理职能,对区办中等职业学校逐步实行市统一管理,市区共建体制。到2016年底,建成市区、三县“l+3"职业教育板块。推动市区职业院校走集团联盟办学之路,实行强弱联合、强强联合,提升办学层次,重点发展五年制高职和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沭阳、泗阳、泗洪等三县以职教中心为载体,靠大靠强,每县重点建设好l所省现代化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加强职业教育专业建设,优化整合市区职业院校专业设置,增强职业教育与产业结构的契合性。重点建成一批现代化中高职专业群。鼓励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共建技术工艺与产品开发中心、实验实训平台、技术能手工作室等。建立现代职业学校制度。完善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互通发展机制,中等职教和普通高中学生根据学籍管理规定,达到相应学业水平标准可相互转学升学,实行相同课程学分互认。实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建立办学绩效分类评价制度。按照升学和就业不同的培养目标,制定“升学型”和“就业型”人才培养方案和实施性教学计划。到2020年,全市对口高考本科升学率达到全省中等以上水平,当年毕业生对口就业率、当地就业率分别达到80%、60%以上。有效控制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规模比例,合理配置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资源,在学校规模、教师总量、经费保障等方面支持职业教育发展。完善职业教育财政投入机制。执行省定职业院校生均经费、生均公用经费、免学费、‘助学金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到2020年,建成5—7所省现代化示范中等职业学校,2所省优质特色中等职业学校,建设15个以上省现代化中高职专业群,15个省现代化中等职业学校实训基地,建成8个校企共建、产教深度融合的实训平台。
    6.积极构建学习型社会。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建立健全继续教育管理体制与工作协调机制,构建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灵活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加快构建以宿迁开放大学为龙头,县(区)开放大学、培训学院为骨干,社区教育中心为主体,居民学校为基础的社区教育网络,满足各类居民学习提高和修身益智需求。积极探索终身教育学分银行制度和规范建设,加强社区教育机构标准化建设,到2020年,全市90%以上的社区教育机构达到高水平、示范性建设标准,基本建成覆盖城乡、机制完善、功能齐全、优质高效的社区教育办学系统。全面加强继续教育。稳步发展学历继续教育,大力发展职业导向的非学历继续教育和社区教育,加快发展老年教育。因地制宜地开展各类教育培训活动。城市社区教育着重开展公民道德教育、职业技能培训、成人学历教育和文化生活教育;农村社区教育着重开展劳动力转移培训、实用技术培训和创业知识培训。探索社会培训机构分类登记,规范社会培训机构办学,促进社会培训健康发展。发展数字化远程教育,搭建终身教育网络学习云服务平台,促进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到2020年,全市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参与率达60%以上,城市和农村居民参与社区教育活动的比例分别达60%、40%以上。
    7.着力提升区域高等教育办学层次和水平。大力实施“内培升格、外引扩量、合作办学”三大战略,不断壮大高等职业专科学校的办学规模,力争在普通本科学校发展上有所突破,逐步健全宿迁高等教育体系。加强高等职业学校内涵建设,加快推进从规模扩张、外延发展向内涵建设、质量提升转型,尽快实现宿迁高等师范学校升专和宿迁技师学院办学层次的提升。通过丰富发展内涵和创新驱动机制,推动宿迁学院完成由普通本科到应用型本科高校的总体转型,促进人才培养结构与产业结构、社会结构相适应,在“十三五”期间,确保取得学士学位授予权,力争取得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创新发展体制,集中优势资源,积极引入国内著名高等教育资源,积极策应外地高校来宿选址办学、合作办学。进一步优化成人高等教育办学的区域分布和学科设置,规范办学行为,满足现代产业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多样化的人才需求。
    8.进一步优化民办教育发展。健全财政扶持制度,依法将支持民办教育发展资金列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加大民办教育政策落实力度,确保民办学校各类创建补助、教职工保险补助、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等及时落实到位。支持民办学校创新体制机制和育人模式,鼓励各类民办学校通过融资扩股,增强办学实力。鼓励引导薄弱民办学校向有经济实力者转让办学权或终止办学。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名校对薄弱及运转困难的民办学校进行兼并重组。支持有实力的民办学校通过联合重组或相互持股的方式强强联合。进一步完善财政资金补助制度、落实收费自主权、优惠税收政策、创新投资融资机制、完善合理回报等财政激励和服务保障措施。实施民办学校分类管理,促进非营利性与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发展,鼓励、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学校。依法监督管理民办学校,健全办学质量监控体系,规范民办学校产权关系,强化资产和财务监管,完善民办学校办学风险防范机制和退出机制。
    9.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各级政府要将教育信息化工作列入民生实事项目,加快推进经济薄弱地区和农村学校教育信息化步伐,在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进程中突出教育信息化建设。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支持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投资教育信息化建设。到2020年,基本建成与教育现代化要求相适应、涵盖各级各类教育、覆盖城乡的教育信息化体系,实现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发展。加快推进智慧教育建设。建立健全教育信息化建设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教育信息化基础环境改善工程,深入推进“三通两平台”建设,统筹建好教育专网和宿迁智慧教育云计算中心。到2020年,全市优质资源“班班通”覆盖率达100%、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覆盖率90%、省级教育资源服务平台覆盖率100%。加强管理培训,用好省级智慧教育云计算服务平台和教育数据中心。加快智慧校园建设步伐,到2020年,全市60%的中小学建成智慧校园。
    10.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按照教育现代化要求,科学配置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机构编制资源,逐步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逐步落实公办幼儿园机构编制标准。完善落实5年一周期的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校长全员培训制度,建立“双师型”“一体化”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体系。整合现有资源,进一步健全教师培训体系,推进教师专业化发展。到2016年底,各县(区)均建成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并达到省级示范标准,到2020年,建成市级教师发展学院。实施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培养造就一大批教育高层次人才。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整体提升乡村教师素质。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落实省新一轮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打通教师在校企间“双向流动”通道,完善兼职教师聘用政策,提高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比例。深入推进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为区域内教师交流轮岗、均衡配置提供保障,以优质师资的均衡促进优质教育的均衡。
    11.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完善公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办法,实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制对口直升。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各类学校通过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依据,严禁以各种名义非均衡分班。加快推进中考改革,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和综合素质评价办法,按照有利于素质教育实施的要求,调整优化中考科目和时间安排,改进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方式,逐步建立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机制。
    12.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持续增加财政性教育投入,改进投入方式,优化投入结构,进一步增强教育投入的精准度和有效性,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确保教育经费持续合理增长。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按规定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教育资金,专项用于教育事业发展。完善各级各类教育投入保障机制,按照省定标准安排各级各类教育生均经费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继续增加学前教育投入,对执行同类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普惠性幼儿园由同级财政对照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安排公用经费补助,逐步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农村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各地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不得低于5%;建立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积极化解高中阶段学校基本建设债务,适时调整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全面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中等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经费可通过财政预算、专业建设、基地建设、校企合作等多渠道统筹安排;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扩大继续教育资源供给。将教育信息化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义务教育学校从公用经费中提取一定比例专门用于教学资源更新和日常运行维护。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率先对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把职业教育摆在教育扶贫的突出位置,让未能升学的经济困难家庭初高中毕业生都能接受职业教育。对经济困难家庭未就业的高校和中职毕业生提供就业支持。
    13.更加注重依法治教。以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为重点,健全符合教育发展规律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教育决策公示、听证制度,推行重大决策的公共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程序。建立教育咨询委员会工作机制,发挥专家在重大决策和项目实施中的作用。建立现代学校制度,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推进管、办、评分离,完善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督导评估制度和监督问责机制,进一步加强教育行政执法。
    14.切实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认真贯彻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牢牢把握党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全面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提高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深化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创新设置方式和活动方式,不断强化其政治属性和服务功能,建成一批服务型党组织示范点。加强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理顺党组织管理体制,规范组织生活,选优建强班子和队伍,健全经费投入、关爱激励、督查考评机制,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核心引领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选优配强各级各类教育党政管理干部,组织实施教育系统党政管理干部培训领航计划、教师党员先锋工程、大学生党员素质工程,不断增强教育系统党员队伍生机活力。做好党建带群建工作。全面落实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深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确保各级各类学校长期安全稳定。
    六、组织保障
    1.健全工作机构。市政府成立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区)和市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教育现代化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研究部署、指导督促全市教育现代化建设工作。各县(区)要把教育现代化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建设进展情况纳入政府考核内容,提高组织程度,创新思路举措,动员各方力量,确保如期总体实现省定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加强调研摸底,制定教育现代化建设规划,明确年度目标,.建立目标管理制度,细化责任分工,以每年实实在在的成效保证省定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的实现。
    2.深化综合改革。各县(区)要以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为引领,坚持改革的正确方向,勇于突破体制机制障碍,加快转变教育发展方式,不断提升教育现代化建设水平。着力针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与目标差距较大的领域和环节出台改革措施,逐步解决教育现代化建设进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认真总结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地区(学校)的经验做法,适时分类启动试点转示范工作,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3.加强监测评估。教育和统计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管理信息系统和年度报告制度,动态掌握各地、各校教育现代化建设进程。进一步强化监测分析,及时研究检测中发现的问题,以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促进教育改革发展。
    4.营造艮好环境。大力宣传教育现代化建设的理念意义和政策措施,积极推广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广泛动员教师、教育工作者和全社会支持参与教育现代化建设。合理引导社会预期,让人民群众充分了解教育现代化建设的长期性和艰巨性,为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环境。
    (此件公开发布)
    中共宿迁市委办公室                 201 6年7月7日印发

校址:宿豫区扬子江路3号 联系电话0527-84492686  © Copyright 宿迁市宿豫区实验高级中学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3033554号-1  
咨询电话
电子邮箱
扫二维码
 云桌面
云眸普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