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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豫区实验高级中学行风建设公开承诺书

供稿:0  点击次数:2417  发布日期:2012/9/10

为扎实有效地推进我校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增强办学实力,提升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改进我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树立“忠于职守、执教为民、乐于奉献、行为规范”的新风尚,以让群众满意、社会满意为标准,努力把我校建设成为依法办学、诚实守信、廉洁务实、教育教学服务质量优良的学校。为此我们竭诚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我校的以下各项内容进行监督,并对我校的工作提出改进意见。

(一) 依法执教。严格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教育教学计划,无违规现象。

(二) 校园管理。做到美化、净化、绿化、亮化,处处充满育人和文化氛围,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陶冶师生的高尚情操。

(三) 办学行为。严格按照教育局颁布标准开课设节,严禁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乱招生。

(四) 师德建设。杜绝教师参与赌博、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讽刺歧视学生、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五) 教育质量。引导全体教职员工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理念。一心一意抓质量,不断加强教育教学研究,开展教育创新,扎实推进素质教育,争创一流质量。

(六) 和谐氛围。全校教职工围绕学校各项工作目标,团结一心,齐心协力,形成全员育人、和谐共进、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使学校成为一个团结和谐的战斗集体。

(七) 高效服务。全体教职员工做到竭诚为学生、为家长服务、为社会服务,不断优化环境,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八) 校务公开。学校的招生、收费、重大的经费使用、教职工考核评聘、校内人事安排和其他重大事项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规定,实行校务公开。

(九) 廉政建设。学校领导班子、中层骨干及教师都要具有廉洁的高贵品质,守得住清贫,抗得诱惑,一身正气,两袖清风。

(十)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行风建设举报电话:

实验高中:0527-84492686

教 育 局:0527-84492100

          宿豫区实验高级中学

           2012年9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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