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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豫实验高中心理健康教育组织机构

供稿:0  点击次数:3069  发布日期:2017/11/22 10:30:21
    一、分工
    组  长:张维国
    副组长:郭尹岭、张允军
    成  员:周月婷、刘  欣、各班班主任
    二、职责:
    组  长:负责全校学生心理卫生工作的领导,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副组长:负责全校学生健康教育,常见心理疾病的防治,各项卫生工作的落实,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情况。
    成员:
    1、搞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堂教学,落实健康教育教学任务
    2、通过各种途径向学生传授正确的心理健康知识和卫生保健知识。
    3、开展心理咨询服务,对学生各种心理问题进行心理健康指导,形成学生健康的心理。
    4、对学生的成长发育情况及心理状况调查,对学生的健康教育进行综合评价。
校址:宿豫区扬子江路3号 联系电话0527-84492686  © Copyright 宿迁市宿豫区实验高级中学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3033554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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