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宿迁市宿豫区实验高级中学食堂用鸡产品(鸡翅、鸡肉和鸡大腿)采购进行招标,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宿迁市宿豫区实验高级中学食堂用鸡产品采购询价
项目编号:SYSYGZ[2020]03号
二、项目简要说明
宿迁市宿豫区实验高级中学食堂用鸡产品采购六个月的供货期。
交货期:按照学校一周的食谱进行供货,学校提前一天电话通知供货商。
具体规格质量要求:鸡产品包含鸡翅、鸡肉和鸡大腿等,新鲜无病毒未注水。
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鸡翅、鸡肉和鸡腿三种单价之和最低)。
三、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备履行合同的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自投标报价采购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投标企业的资质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检验合格证》、《动物检疫证》、《兽残检测报告》。
代理商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并提供原厂授权的《代理证书》及厂方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检验合格证》、《动物检疫证》、《兽残检测报告》并盖厂商公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价申请。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报价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报价申请均无效。
(四)投标报价
1、报价为一次报价,于投标会议当天当场宣读。
2、本项目不接受备选的投标方案或有选择的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报价内容仅包括本项目货物本身、运输费、人工费、服务费、代理费、评审费、税金以及交货过程中涉及到的其他一切费用。涉及到的其他一切费用均由供货商自行另行承担)。
3、报价注意事项:
(1)价格一律以人民币计算,以元为单位标准;
(2)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因素,一旦评标结束最终中标,如发生漏、缺、少、多项,都将被认为是中标人的报价让利行为,损失自负。
(五)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的金额:捌仟元整(¥8000.00),保证金的形式:现金(密封提交)。
(2)投标人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退还
未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现场退还;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后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的;
②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③投标人有磋商文件规定的恶意串通投标情形的;
④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除不可抗力外,成交人放弃成交的;
⑤成交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及时签订项目合同的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⑥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未经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⑦其它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有关情况。
四、投标报价采购文件获取
1、投标报价采购文件提供时间:2020年01月2日至2020年01月9日,
早上08 :00---11:30;下午15:00---17:30。(含节假日)
2、获取地点:宿迁市宿豫区实验高级中学食堂管理办公室
3、获取方式:获取投标报价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代表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联系人:王 炫 联系电话:13951535737
注:供应商须按规定报名登记,参与竞标。报名供应商无故不参与竞标的,将记录诚信管理档案,降低信用等级(详见宿财购〔2011〕10号文件)。
五、投标报价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投标报价时间:2020年01月10日上午10时30分
(二)投标报价地点:宿迁市宿豫区实验高级中学勤政楼一楼会议室(一)
(三)投标时要求:各供货商投标时投标文件密封。
六、本次投标报价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联系人::王 炫
联系电话:13951535737
联系地址:宿迁市宿豫区扬子江路3号
邮政编码:223800
学校监督电话:0527-84492686
七、本采购文件公告(采购公告)期限为采购文件公告(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八、以上邀请函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网络媒体上另行通知。
宿迁市宿豫区实验高级中学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