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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豫实验高中招生工作制度

供稿:0  点击次数:2809  发布日期:2021/11/22 20:44:01

宿豫实验高中招生工作制度

1、学校在每年高一年级招生期间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校长、分管教学副校长、各处室领导及其它有关人员组成,下设若干工作小组。

2、招生工作由领导小组组长全面负责,工作小组组长负责组织、协调招生期间的具体工作。招生工作方案须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

3、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学习、贯彻和执行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有关招生政策的文件及规定,结合我校的情况,研究招生实施方法。

4、招生组成员在工作中必须做到廉洁自律、勤奋工作、团结合作、步调一致、按计划、按原则做好招生工作。

5、每年招生工作结束后,招生工作组要做好总结工作,向学校行政会议做出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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