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仲英奖爱心奖学金评选条件和程序
一、 评选条件。
孝顺父母、尊敬师长、关心他人、助人为乐、刻苦勤俭、成绩优良的高中生。
二、 评选程序
获奖候选人由各班进行一至两次无记名投票产生。每班一个。
1) 第一轮若有一人票数大于等于50%,直接当选。
2) 第一轮无一人超或多人票数大于等于50%,则前三名进入第二轮选举(若有并列,可超过三人进入第二轮)。
3) 第二轮若出现第一名多人并列,则并列人之间选第三轮。因没有印刷第三轮选票,学生可使用草稿纸作为第三轮选票,班主任手写第三轮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