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豫实验高中学生管理“十条禁令”
为强化管理,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预防安全事故发生,针对学生中较突出的不良行为,学校就学生管理方面宣布“十条禁令”:
一、严禁打架斗殴(包括帮人打架、在场助威以及私下解决同学矛盾等)
二、严禁手机进校园
三、严禁男女生不正常交往
四、严禁考试舞弊、弄虚作假
五、严禁造谣中伤、顶撞谩骂师长和欺侮同学
六、严禁私自离校和夜不归宿
七、严禁携带、私藏凶器(管制刀具、钢管等)
八、严禁恶意破坏偷盗公私财物、糟蹋浪费食物
九、严禁购买校外流动摊点食品
十、严禁吸烟、酗酒、赌博
以上十条禁令,如有违反,一律按照学校学生规章制度从严从重处理,直至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