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人员办事接访制度
1、我校实行封闭式管理。上课期间,封闭校门,学校实行校外人员来访登记制度,严防坏人混入学校破坏、捣乱。学生在校期间,除校内人员外,教学区内不准任何校外人员与学生来往;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一般不准随便出校,如有事需出校门,必须携带由班主任批准的假条,在班主任陪同下,经门卫值班人员许可,方可外出。
2、校外人员来访,无论因公或因私到校都要出示有效证件(如:身份证、工作证等),在被访人带领下,并如实填写《来访登记表》,得到门卫值班人员许可后,方可入内;如系学生家长,需在门口等候老师接见,否则不得入校。
3、校外人员无正当理由到校,不遵守本校制度,不出示证件、无被访人带领,门卫值班人员不得让其进入校园。如果外来人员强行入内,门卫值班人员应及时报警,以防止意外发生。
4、学校受访对象接受校外人员来访,应在《来访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来访人员离校时,应将该表《回执》交回门卫值班室。
5、门卫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如因执行封闭管理不到位而造成损害的,必须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