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2分;
2.具有高级职称的3分;高级职称职龄(以证书为准)每年0.5分。
以下材料有效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3.年度考核为优秀等第的,每次2分;
4.每带一届高三且高考成绩优秀的加2分.(此项最高分不得超过8分)
5.每担任一学期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教干、班主任加0.5分;(此项不重叠加分)
6.获得市直综合表彰的3分,获得市级表彰的5分,获得省级表彰的7分,获得国家级表彰的9分。
7.优课、基本功大赛。校级二等奖0.5分、校级一等奖1分、校级特等奖2分;市直二等奖2分、市直一等奖2.5分;市二等奖3分,市一等奖3.5分;省三等奖4分,省二等奖6分,省一等奖8分,国家级一等奖10分;(此项不累计,只计算最高一次)
8.示范课、研究课。校级0.5分,市级1分,省级3分;(只计算最高一次)
9.讲座。校级0.5分,市级每次1分,最高分不超过3分;省级每次3分,最高分不超过6分;(省、市不累计)
10.命题。市级每次0.5分,最高分不超过2分;省级每次3分,最高分不超过6分。(省、市不累计)
11.发表论文。省级报刊物每篇3分,其中在核心期刊发表的,每篇5分;(每篇字数不少于1500字,此项最高不超过15分)
12.获奖论文。市级二等奖1分,市级一等奖2分;省级三等奖2分,省级二等奖3分,省级一等奖5分。(此项最高不超过5分)
13.主持国家级课题10分,主持省级课题5分,主持市级课题3分;(各级别不累计)
14.参与国家级课题3分,参与省级课题2分,参与市级课题1分;(各级别不累计)
15.正式出版的个人专著(不含教辅资料)。主编5分,副主编2分。(各类不累计)
16.辅导学生参加省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竞赛,学生获二等奖、本人获得指导奖的1分;学生获一等奖、本人获得指导奖的3分。(指每年省教育厅公布的竞赛项目;不累计)
17.指导青年教师获得市级优课或基本功竞赛一等奖1分,指导青年教师获得省级优课或基本功竞赛二等奖2分,指导青年教师获得省级优课或基本功竞赛一等奖3分。(指实际参与指导的教研组长、学科组长)
18.青蓝工程结对,获校级表彰1分,获市级表彰2分,省级表彰3分。
特别提醒:
1.校内评分表纸质稿及对应的佐证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请于2021年12月15日下午五点前交王友华主任处。评分电子稿请发至13732689653@139.com
2.教育局分配我校推荐名额为:学科带头人2人、骨干教师2人、教坛新秀2人。
请详细阅读教育局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