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意见》和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门卫和安全保卫人员管理的若干意见,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宿豫区实验高级中学安保人员职责。
1.守卫门口秩序,严禁社会闲杂人员、商贩、流窜进校园;任何人携带财物出校门,必须出具王瑞主任开出的证明,方可放行;如造成校产流失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并赔偿相关损失,直至辞退。校园内,除本校教职工车辆、上级领导部门车辆可以进入外,其余车辆一律不准进入,因活动特殊安排除外。
2.学生管理。配合学校对学生上学、放学、请假外出、家长探视等方面进行严格管理,并做好登记工作。
3.坚守岗位,忠于职守。执行轮值班制度,两人一组,分两个小组。每组值班24小时,做到白天两人值班,夜间两人轮流值班,每天换班时间为上午7:30。值班期间要严肃认真,不擅自离岗,不在岗位上嬉逗、磕睡。遇有特殊情况需自行协商调整值班时间,并提前报校安全办批准。值班期间,一律统一着装(保安服),佩戴警械;坚持原则、按章办事,不徇私作弊,不得饮酒,不得做其它与勤务无关的事情。
4.搞好门前“三包”工作。“一包”门前整洁,无垃圾。“二包”门前无乱设摊点、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吊挂等行为。“三包”门前责任区的设施、设备看管。
5.做到“三查”、“五好”、“四勤”、“两快”。一查进出单位人员证件;二查进出单位物品的出门条和实物;三查人员、车辆进出动态。做到执行制度好,交通指挥好,事情处理好,情况记录好,团结互助好。要眼勤、脑勤、腿勤、手勤。反映情况快、解决问题快。
6.明辨是非,保持警惕。遇到复杂问题要分清真假、是非,正确处理。对校门区域情况要仔细观察,善于发现违法、违纪线索和可疑对象,遇可疑人员要即时盘查询问,对不听制止或企图逃跑的违法违纪人员要进行教育,要敢于并善于与之斗争。
7.遵章守法,文明礼貌。遵守校规、校纪,熟悉本职业务,注意工作方法,对待进出人员态度要和气、热情,语言要文明,有礼貌。
8.用科学的方式加强对学生进出校门的管理,树立起“为了三个一切”的服务思想,(即: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做好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9.完成校长室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10.工作人员不履行职责或违反规定,每一次扣除每人工资50元,一学期违纪3次以上,自动离职,终止聘用合同。
宿豫区实验高级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