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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豫区实验高级中学安全管理一日常规

供稿:0  点击次数:2384  发布日期:2012/11/21 9:23:10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防患于未然,构建和谐平安校园,结合上级文件精神和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学校安全管理一日常规》。望全校师生认真学习,明确责任,抓好落实,遵照执行。

一、学校校园门卫管理

1.门卫是校门安全的直接责任人,负责日常校门及周边安全保卫工作。节假日值班看门教师是校园安全责任,要忠于职守,不得擅自离岗。

2.门卫负责按时开锁校门,保证师生的正常出行;外来人员及车辆的登记。师生上课期间不许随意会客;门卫不经批准严禁私自随意放行校外人员及车辆进入校园。

3.课间学生因病、因事出入校门,必须交出由年级领导签字,班主任批准的请假条,核实后,方可放行,交给政教处存档备查。

4.门卫每天负责巡查校门周围治安环境。对校门附近出现社会闲杂人员停留或聚集、校外车辆乱停乱放、商贩摆摊设点等妨碍或危害师生出行和人身安全的情况,要及时予以劝阻、驱赶或报告给相关责任人处理。

二、学生离校安全管理

1.严禁孩子从事野浴、野游、野炊溜冰、滑雪等存在安全隐患的活动。班主任要多留心孩子的思想活动、情绪变化、行为规律、社会交往、穿着打扮、日常花销等情况,有的放矢地进行教育,防患于未然。

2.学生要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按时到校、离校。不得过早到校,放学后也不得随意滞后离校;节假休息日更不得随意到校进班。

3.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时刻注意交通安全,行路、骑车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小学生放学实行科任教师护送过校门外弯道,一年级实行家长接送制;不准骑(驾)机动车上下学;也不得搭乘“三无”或违章车辆;不并肩行驶,不互相飙车、打闹、追逐;更不能在公路上进行打篮球、踢足球、丢沙包、跳皮筋等危险活动;横穿公路时要“一看、二慢、三通过”,以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4.偏远的学生,往返路上尽量与同学约伴同行,最好由家长按时接送;途中不得在路上玩耍或停留;途中如遇陌生或可疑人员,不能与其搭话,不能受他人的诱惑,以防不测;更不准旷课、逃学,要直接进校园或回家;不经家长允许,不得擅自外出或他家留宿。

5.学生在半路遇有暴雨、大雪、狂风、雷电、沙尘等恶劣天气时,要就近就便安全躲避。不得靠近树木、墙壁、电线、塔杆、牌匾或桥下,尽量避免过河、过桥或走危险小路。

6.学生在家听父母长辈教导,不玩火、不玩电、不玩水,不玩游戏机,不做不安全有危险之事;外出需告知家长。

7.帮助家长做家务劳动时,要时刻注意用火、用电、用气、用水的安全;不要做存在安全隐患的劳动。

8.在校外做好人好事,要量力而行,要以确保自身安全为前提。严禁参加扑救火灾、追抓歹徒、抗洪抢险、下水救人等具有人身生命危险的见义勇为活动。在灾害发生时,现场学生要听从公安、医务等有关人员的指挥,主动远离灾害现场,尽可能避免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

9.要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注意讲究卫生。饭前便后洗手;不暴饮暴食;不吃不洁、腐烂、变质的食物或过期、超标、“三无”食品。

三、校园设施设备管理

1.总务处是学校校园建筑物和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管理的直接责任部门,总务主任和生活老师是负责校园硬件安全管理的责任人。要定期检查、监督、管理、维修校园“楼房、堂、馆、舍”和消防设施、体育器械、电器设备线路、水暖器材、通讯设备、办公用品、学具教具、花草树木等,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证安全。

2.对校园内的重点部位、安全事故易发设施,值周人员要做好日常的巡查工作。每次检查要认真做好记录;发现隐患及时维修、排除;不能立即解决的,要第一时间上报总务主任或校长,以便采取措施。

3. 师生要自觉维护安全的校园环境,要爱护公共财物。不随意私拿、乱放、玩弄、破坏公物;对自己负责的公物要正确使用和妥善保管;出现正常损耗或故障时,及时上报相关领导或教师,及时主动找工人维修,不得擅自拆卸修理,以免发生危险,造成伤害。

4.学校微机室、电教室、理化生实验室及药品仪器库、图书阅览室、卫生保健室、体育器材库等管理员是其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定期、认真、仔细做好日常安检工作,注意防火、防电、防毒、防腐,发现隐患及时排除或上报,不得瞒报、漏报,以免发生教学安全事故。

5.班级任课教师要时刻注意教室及周围环境的安全,一旦发现隐患,立即采取果断措施;在上课及组织学生活动期间,一旦发现学生周围校舍、设施有异常情况,立即组织学生疏散撤离,并报告分管领导。

四、教学楼内安全管理

1.政教处是教学区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部门,负责组织领导班主任和值周师生,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与管理。要坚持每日对教学楼内各教学班、走廊、楼道等重点部位的纪律、卫生、安全进行巡视、检查、评比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协调、沟通、上报,消除安全隐患,纠正不安全行为。同时,组织好平时的应急逃生演练,增强师生是自救能力。

2.值周师生要严格遵守规章制度,不得擅自脱离工作岗位,负责好自己分管的楼层和区域。遇到事关师生安全的事件,要及时、灵活、妥善处理,将问题和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有效地防控安全事故的发生。

3.在校学生要在规定时间内做好值日工作。在清理环境卫生时,不得用扫除工具打闹玩耍;班主任或值日组长要注意值日同学的劳动安全,合理分配值日任务;值日同学要将垃圾杂物倒在指定地点,不得私自焚烧或胡乱堆放;搞完卫生后,值日同学要将扫除工具在指定位置摆放整齐。

4.学生上、下楼梯要按照规定路线,靠右行走,不得跑动,不滑行楼梯栏杆,不得互相推搡、拥挤、起哄,以防发生踩踏事故;不得在教学区追逐、打闹或大声喧哗;不做有危险性的游戏;不得攀爬教学楼和窗户;不乱动楼内消防、水暖、电器设施。

5.学生在校内受到伤害,要及时报告老师。如有校外人员或校内行为不良学生胁迫或欺骗自己到校外去时,也要及时报告老师,否则属于擅自离校行为。

6.如遇地震、火灾、爆炸、倒塌等突发应急事件,需要及时疏散师生,紧急避险逃生时,在场教师要以保护学生生命为己任,迅速组织学生有序、快速撤离现场,靠前指挥、殿后撤离,到达安全地点清点人数,组织有效施救。

五、班级安全教育管理

1.班主任是班级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组织日常对本班学生进行安全与生命工作的宣传教育、指导检查、监督管理。要经常、及时、有针对性地对本班学生进行安全和生命教育;同时,还要对学生进行校外交通、消防、用电、网络、防溺等各类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教育学生远离“黄、赌、毒、邪”,不受诱骗,不进“三厅二吧”(歌舞厅、游戏厅、录像厅、网吧、迪吧),增强学生的遵纪守法和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学生在校外各种场合下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2.班主任要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可结合本班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班级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对本班学生提出班级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

3.班主任要经常督促、指导学生认真做好班级安全管理工作,及时了解班级安全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积极主动采取相应措施,以避免班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别是要注意个别学生的情绪波动和言行变化,及时主动对其进行心理疏导,防患于未然。

4.班主任应对本班教室内各类设施、备品的安全状况及时、定期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或上报总务处,并提醒学生注意,以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5.班主任应每日按时做好学生点名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填写点名册。发现学生未经请假、不按时到校,或逃堂、旷课,应在第一时间通知其监护人。必要时应进行家访,了解或说明情况,以争取家长的配合。

6.班主任要严格执行学生请假制度。学生因病、因事必须请假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以有效控制学生请假外出,预防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7.班主任应认真负责地组织学生参加各类校内外活动,如文体活动、社会实践、卫生劳动等,对安全隐患要有预见性,并采取积极有效的预防措施,要教育学生注意安全。

8.班主任应积极主动地与各科任教师交流、沟通,了解本班学生在各学科中的表现。帮助科任教师协调好与学生的关系,保证本班正常教学秩序,避免学生因与科任教师矛盾而影响学习与生活。

9.班级学生在校内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班主任必须及时到场处理,对受伤学生要及时送到附近医院就诊,并与家长取得联系、上报政教处及相关责任人。

10.班主任除负责对本班学生进行日常安全管理外,在节假日、双休日、寒暑假期前和每学期初要重点进行安全教育。

11.班级管理安全责任依据分工不同,贯彻“谁组织,谁负责”、“谁在场,谁负责”的原则;同时依据“分工不分家、齐抓共管”的原则,在无明确分工的管理工作中,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其他有关教师为第二责任人,班主任不在的情况下,代理班主任或学校指定的临时教师为第一责任人。

六、课堂教学安全管理

1. 任课教师是课堂教学(含实验课、分担的自习课)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对所在班级学生的课堂安全教育与管理。学科课堂教学安全管理由教务处主任负责指导督促。

2.各科教师要将思想道德教育和安全生命教育贯穿于教学活动之中。任课老师必须严格遵守课堂教学的各项规范、按照学科教学要求,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确保学生安全。并要经常结合各学科特点和教学内容,有的放矢地对学生进行安全与生命教育。      

3.任课教师要严格遵守课堂时间和工作纪律。要按时到达工作岗位或进教室上课(含分担的自习课、学校临时调换的课时),不得迟到、早退、外出;上课时间不准接打电话;不得自行提前或滞后上课、下课。坚决杜绝缺岗、漏人和随便缺课、调课、串课现象。如情况特殊,确需调课的,必须经教务主任批准。

4.每节课任课教师必须清点班级学生的人数,认真核对学生出勤,若发现学生无故缺席或有异常情况,应立即询问情况、查明原因并及时和班主任取得联系或上报教务主任。授课时要随时注意学生状况,如发现发病或情绪不正常的学生要及时处理,不得耽误。

5.在校学生要按时上课,上课时要专心听讲,积极思考并回答问题。课堂上不搞小动作、不吃零食、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不私自调换坐位;不得随意借扔学习物品,需要传、换文具时要在教师同意后,下位递交到同学手中。班委会成员或班级值周值日同学要认真记录好《班务日志》,特别是班级每天出勤和每节课的学生缺勤情况,及时报告任课教师或班主任。

6.上课期间教师不准将学生拒之门外,更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

7.上课期间,任课教师应加强课堂教学管理,预防并避免学生斗殴打架等严重干扰正常课堂教学秩序事件或造成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

8.教师要依法施教,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应尊重学生人格、尊严,不得讽刺、挖苦、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9.全体教师要严格遵守执行学校制定的作息时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随意提前或滞后上学、放学时间,特别是放学后更不得随意滞留学生。情况特殊或工作需要调整作息时间,必须报教务处主任同意后方可执行。节假日不准任何学生在学校学习和生活,更不允许教师在节假日为学生补课。

10.体育课应加强组织教学,体育教师要认真组织、合理安排、科学教学,坚持上下课集合制度,确保学生人身安全。要做好必要的准备活动和设施及器材的安检。教学活动中,要尽量做好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11.理化生实验、微机、音乐、美术、社会实践等学科,教师要认真备课、严密组织、加强管理。对教学场地、器材、电路、药品等要进行详细检查,在确保没有任何安全隐患后方可进行。特别是使用具有一定潜在危险性学具的教学,一定要谨慎有序地组织好学生的活动,严格要求学生按照要领和规程进行规范操作,杜绝事故发生。

12.学生在进行理化生实验时,要熟知操作规程,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实验探究,填写好实验报告。未经任课教师批准,不得私自更改实验步骤或实验规程,更不得私自进行与教学或探究无关的实验,以免发生危险和伤害事故。

七、学校一日安检管理

1.政教处和班主任及值周师生是学校一日安全检查的直接责任人,负责每天对《学生一日安全常规》的执行落实情况的巡视、检查、督导。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以确保常规的落实。

2.政教处与班主任每天指定专人学生干部,早自习清点班级学生出席情况,认真据实填写点名册。值周组每日班级出勤情况统计上在册。以便随时掌握学生出席、请假、到校、离校情况,防止学生旷课、逃学,消除安全隐患。

3.实行学校领导值周制度。学校领导在履行各自岗位职责的同时,轮流值周,负责本周校园巡查和问题处理。主要巡视、督促、检查师生校园人身安全、课堂教学秩序、班级纪律和卫生情况,组织、指导、带领值周师生评比检查等。本着“谁在岗,谁负责,谁处理”的原则,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与主管责任人协作共管,并做好记录。

八、校园体育活动管理

1.体育教师要遵循学生的生理及心理特点,认真组织、合理安排、科学教学,并时刻关注学生的身体状况及其变化,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意外情况发生。坚决杜绝体育课的随意性和“放羊”现象。

2.体育课坚持上下课集合报数制度,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同时要积极主动与任教班级的班主任沟通,及时、准确地了解和掌握特殊体质学生的情况,以便“因体施教”。

3.体育教师必须在上课时讲清楚动作要领和运动注意事项,做好必要的准备活动,充分准备好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4.体育教师要严格实行体育用具使用前的安全检查,同时,要经常检查体育场地、设施、器材等方面的安全性能,发现问题及时禁用,并上报总务处维修。

5.体育课中,凡出现学生伤害事故,体育教师应及时通知教务处主任,并立即将受伤学生就近送往医院救治。

6.体育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谁在场,谁负责”的原则。要认真检查体育设备和器材。对已损坏,不符合要求的设备和器材,严禁学生使用。

7.组织学生开展大型体育活动,原则上应在校园内开展。如确因场地限制,必须在校外举行时,组织者应首先上报请示学校有关领导,待批准后方可施行。但应当事先与学校相关部门及领导共同研究并落实安全措施,同时避开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

九、学校饮食安全管理

1.班主任要经常教育学生注意饮食卫生的安全。学生要到学校食堂就餐,不购买“三无”食品和发霉、变质食品、“垃圾食品”和对健康不利的食品。

2.教育学生要注意饮食卫生,不饮用冷水和生水。

3.总务处负责师生食堂安全管理,做到食品卫生安全条例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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