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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高中关于“激情五月,唱响校园”红歌合唱比赛的通知

供稿:0  点击次数:2601  发布日期:2013/6/3 16:02:25

各年级:

为丰富活跃校园文化、陶冶学生爱党、爱国、爱校的高尚情操,增强凝聚力,唱响爱国经典,传承红色文化,营造健康高雅的校园文化环境,特举办爱国歌曲合唱比赛,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赛人员:高一、高二年级(以班级为单位)

二、参赛主题:“激情五月,唱响校园”

三、参赛时间2013530日(视天气情况而定)

四、参赛地点:秀强楼前

五、参赛要求:

1、合唱曲目: 红色经典歌曲,赞扬和歌颂祖国、人民的歌曲,励志类歌曲,具有浓韵的感情基调,有较强的节奏感。曲目自选,限报一首。

辅助表演: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可穿插朗诵词、表演等。

2比赛分两阶段,先预赛,再决赛。预赛由年级组织,高一选出8个班级,高二选出7个班级参加决赛。

第一阶段比赛时间:520日前。

3、参赛顺序由各参赛班级抽签决定。

1)抽签人员:各班班主任。

2)抽签时间、地点:528日课间操后在政教处进行。

六、奖励办法:

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4名。

七、评分标准:

1、要求参赛歌曲积极向上,富有红歌特色,主题表达明确(1分)

2、歌唱声音洪亮,音准,节奏准确。(3分)

3、对歌曲有较好的理解,艺术处理得当。(1分)

4、指挥动作标准、协调。(1分)

5、参赛班级精神面貌好,衣着整齐大方,进出场纪律好。(1分)

6、表演形式别具一格,丰富多彩,灵活多样,富有创意,辅助表演表现力丰富、准确、到位。(3分)

7、表演时间限于8分钟之内,超时扣分

注:本次大赛为十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所得平均分为该参赛班级最后得分。

希望各班高度重视,积极准备,争取好成绩。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实验高中政教处、团委

20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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